鹿泉夫妇办假证给孩子上户口受处罚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6-11 22:12:38 责任编辑:丁璨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郄世民 记者张娜)“我也是心急乱投医,小孩子上幼儿园必须要户口,但又没有出生证明,只好花500元做了个假证。”6月8日上午,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宜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来自宜安镇某村的李某哭哭啼啼恳求办事民警“放她一马”,称“以后再也不做这傻事了”。当日,鹿泉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李某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决定。

    据悉,李某今年31岁,2007年与宜安镇的杜某未婚同居,2013年5月份在湖南省长沙市一家私人医院产下一男孩,因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一直没办理户口。李某称,一开始想去医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但因必须提供相关材料打了退堂鼓。孩子现已两周岁,想送去幼儿园,可上公办幼儿园必须提供户籍资料。思来想去,李某自作聪明,通过街头广告花500元做了一张假的《出生医学证明》,怀着侥幸心理到宜安派出所办户口。在审核材料时,主管户籍的副所长李华平凭着多年的户籍经验,发现其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明显疑点,经查验认定,系假证。

    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结婚证,都是用来证明身份、资格、权利义务关系的证件,伪造或买卖国家证件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6月8日,鹿泉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李某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决定。目前,李华平已帮助李某等采集血样,送有关部门做亲子鉴定,如无问题,将尽快给孩子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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