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域,在新农村建设,重点片区农村面貌提升改造等农村环境整治领域,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污水和垃圾集收集转运、集中处理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解决政府一次性投入较大、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运转不持续等问题。
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以滹沱河污染治理,洨河、汪洋沟水质达标治理,岗南、黄壁庄水库围挡工程和灵寿县松阳河改排工程为重点,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解决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大,治理效果差的问题。
方案提出强化政策扶持,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第三方治理工程、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工程、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方治理扶持资金。
方案提出,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加大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排污单位环境违法信息,对涉及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一并予以公开。同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社会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