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房产中介店长诈骗客户房款被判五年半

来源:燕赵晚报  2015-06-25 10:46:37  责任编辑:赵耀光

    在担任某房产中介公司分店店长时,将客户交付的2万元房款首付占为己有。被辞退后,仍诈骗客户12万多元房款。近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7岁的张奇原为石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分店店长。2014年4月,张奇利用职务便利,将客户韩某交付的2万余元房款首付占为己有。5月,因业绩不佳,张奇被房产中介公司辞退,但其被辞退后,没有向客户说明情况并且仍以房产中介公司的名义收取韩某购房余款12万多元,并将上述款项共计14万多元用于个人挥霍。后被韩某发现并报警,张奇遂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上网追逃,2014年9月张奇在河南郑州被当地警方抓获。(文中人名为化名)

    (记者冯月静 通讯员李硕、曹同华)

相关新闻

男子花百万元买到“凶宅” 中介瞒真相合同无效

2015-06-24 15:31:43

根据本案证据可以认定,顾先生夫妇与高女士办理交房手续时,楼上房屋向诉争房漏水的问题仍未解决。黄先生称,他在蒋女士知情的情况下出具相关的承诺函,构成表见代理,相应的责任应由蒋女士承担。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