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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继去年首次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后,省安委会日前再公布16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河北省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不积极整改、不接受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罚款或不足额缴纳罚款的,列入安全生产管理“黑名单”,半年公布一次。
什么原因导致企业上“黑名单”?这些企业将受到怎样的惩处?这些惩处能否落到实处?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郭东
啥样企业列入“黑名单”?
每一个“黑名单”的背后是一起事故。
2014年9月1日,沧州市博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污水泵站作业时,一施工人员进入泵站井室后中毒窒息。在没有防护措施下,工友盲目施救,致使3人中毒死亡。
10个月过去了,该公司并没有缴纳罚款。7月初,省安委会在先后下发两次提示函无效的情况下,将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杨建普说,去年全省有47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逾期不缴纳罚款或不足额缴纳罚款、不按期整改隐患。截至今年6月底,47家事故责任单位中,31家企业整改落实到位,16家未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