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开展规范养犬集中整治行动
8日下午,记者从黄骅市了解到,7月7日,黄骅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决定自7月7日起至7月31日,在黄骅市城区开展规范养犬集中整治活动。通告称,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养犬人不得携任何犬只进入公园、幼儿园、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两米,由成年人牵领约束,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放置到垃圾堆(箱);养犬人在家中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养犬人必须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养犬人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通告称,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联合开展规范养犬集中整治活动,并做好收容遗弃犬、无主犬工作,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养犬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应条款给予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执法活动,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流浪犬只,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
盛夏犬只伤人事件屡有发生
7月8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沧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随着天气越来越热,猫狗等动物也进入了烦躁易怒期,自6月份以来,被猫狗抓咬伤、前来注射狂犬疫苗的患者明显增多。7月5日,海兴县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在家人的陪伴下急匆匆赶到沧州市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注射疫苗。据了解,这名女子平时在家里圈养着一只大型狼青犬。7月5日,女子遛狗时,大狗挣脱了绳索的束缚,就在女子捡拾狗链时遭到了爱犬的突然袭击,“女子的面部被严重咬伤,头皮也被撕裂,惨状不忍直视。”
在此之前,沧州市疾控中心还接诊了泊头市的一名四五岁的孩子,这名孩子和邻居家的小狗嬉耍时,被恼羞成怒的狗儿咬伤,全身多处伤痕累累。沧县一名放暑假的小学生不久前也遭到流浪街头的一只大狗的袭击,孩子看到大狗追过来后撒腿就跑,但被大狗扑倒在地一阵狂咬,幸亏被附近群众发现解救,但孩子的伤势依旧非常严重,腿部、背部多处受伤。
沧州市疾控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提醒读者,进入夏季后,由于天气炎热,猫狗等动物情绪容易烦躁和冲动,而市民穿的衣服较少,直接接触猫狗的机会多,很容易被猫狗等动物抓伤、咬伤。狂犬病传播主要以动物咬伤传播为主,如果被猫狗抓咬伤,应及时做伤口处理,最好是在咬伤后几分钟内用20%的肥皂水反复冲洗伤口,力求除去狗涎,挤出污血,同时要尽快到疾控部门进行全程免疫接种,假如伤口很深或面部等关键部位被咬伤,还要同时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