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全省各中小学校入学报名的时间。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每年为社会所关注。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是他们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
目前,河北省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应对?为此笔者邀请了省内多位教育工作者进行了讨论。
全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总人数已达到473300人
“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使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超敏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城市(含县镇)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总人数已达到473300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了88.96%。其中,小学阶段为339275人、初中阶段为133716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分别为92.66%、79.55%。
据介绍,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就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2006年,省政府又制定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流入地政府要承担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由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河北省教育资源可承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