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民工子女有学上,河北省在充分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的基础上,新建或扩建一批中小学校,避免因城市拆迁、学校撤并等原因导致随迁子女失学。同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到位。流入地政府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向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此外,河北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一是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服务区制度,根据本县(市、区)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情况,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义务教育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二是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政策,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一律免收学杂费,不得加收借读费,同时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在教学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等方面,做到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转出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具有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方便随迁子女的转入转出。四是建立健全各种助学制度,将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营造关爱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社会氛围
“随迁子女刚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自然存在各种不适应,有语言沟通方面的问题,有知识衔接方面的问题,有行为习惯方面的问题,甚至还有心理疏导方面的问题。”迁安市教育局局长刘东友建议,要给予随迁子女特别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