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平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对一辆发生自燃的装载水果的货车进行有效处置。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魏文君、史绍卜)近日,平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妥善处置一起货车自燃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了车主损失。
7月18日下午6时,平乡县交警大队闫建鹏、杜计秒等五名民警巡逻至S326省道常河镇路口时,发现一辆载有水果的的五菱单排货车在行驶中突然起火,司机却浑然不知,继续前行。民警立即示意车辆停车,并迅速展开现场救援。一方面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绕行;另一方面使用警车灭火器和借用周边门市的水桶对失火货车进行紧急救援。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事故车辆得到了妥善处置,事故路段恢复了正常通行。
平乡县交警大队民警提示:货车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配备必要的应急安全设施。尤其是在天气干燥炎热的夏季,更要经常检查车辆线路,避免自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