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恰是这一原因也引发了一些媒体的质疑:水费、电费等价格变化,对于大多数部门来讲,其引发的影响应该是同样的,但为什么在这一同样影响之下,有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出现增长,而有的却在下降呢?
其实,在新《预算法》开始实施的背景下关注“三公”经费,不仅可以对中央部门的数据进行直接观察,还可以拿审计署的审计数据进行对比观察,因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
6月底,审计署公布了46个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三公”经费的问题仍突出。据统计,这些中央单位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超过142亿元,超过7成单位“三公”经费存在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其中,31个部门、单位审计被查出因公出国(境)存在违规问题,卫生计生委、贸促会等5个部门和单位的8个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海洋局、新华社等26个部门和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1105.33万元。
在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审计查出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122辆;贸促会、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等21个部门和单位,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以及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共计1058.19万元。
审计还查明,工程院、商务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169.66万元。
一位当初提交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抹杀“三公”公开的成效和政府在这方面的进步,因为如果没有公开,没有新《预算法》的实施,包括“三公”支出在内的政府账本就不会越来越明细。
(资料整理/实习生薛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