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克服暑期高温、高湿等因素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安排高温作业人员体检。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对禁忌症人员妥善调整工作岗位,对生产现场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和急救药品,积极改善劳动作业条件,杜绝疲劳作业。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京秦、沿海、唐港、唐曹、承唐、唐津高速公路桥涵构造物等重点部位,消除各种桥梁病害和安全隐患,确保高速公路桥梁运行安全。加强养护专项工程的管理工作。制定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交通应急疏导预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设置分流点,按规定设置完善的安全作业标志,确保施工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动态监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对车辆安全状况、车辆相关从业人员情况心中有底。同时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安排专人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排土场和尾矿库进行安全巡查,强化值班、巡查和报告制度,务必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各个具体部门和岗位,强化暑期督导检查和执法工作。督促各矿山企业认真签订《2015年安全度汛承诺书》,加强对水患矿井的监控,加强供电、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尾矿库进行暗访抽查,加强对“头顶库”的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度汛。(姚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