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27日讯(记者常方圆)7月27日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石家庄法院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情况。据介绍,近7个月,石家庄两级法院对310个案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计319人次。发布会还通报了多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2014年12月25日起,石家庄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至今7个月时间内,石家庄全市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共139案141人,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9案10人,检察机关决定批捕19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案7人,其它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此外,石家庄两级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查控65案66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共计310案319人次。
典型案例1:
有钱倒卖房屋没钱履行执行义务,赵县一“老赖”被判刑
2003年7月,赵县人民法院对孟凡志与孟某会、杨户信用社储蓄存款合同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孟某会返还给原告孟凡志本金24200元,利息71.06元,被告杨户信用社对所付的71.06元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孟某会未履行,孟凡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4年11月,赵县人民法院对孟凡志与孟某会侵权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孟某会在判决书生效三日内归还原告27390元,审计费600元,并从2000年6月30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27390元的利息。判决生效后,孟某会未自动履行,孟凡志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