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河北省物价局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听证会。图为代表现场发言。
部分市学费标准16年未作调整学校发展受制约
听证会上公布的方案中提出,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调整的原因有四:首先,取消高中取暖费、择校费等政策导致学校收入明显减少。第二,高中办学成本明显增加,主要是取暖、水电、差旅、网络通讯等费用大幅增长。第三,公办普通高中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借款、欠付工程款等方式自筹经费建设发展,债务问题影响到一些学校的正常运转。第四,随着高中课改的进行,高中相继增开了应用技术、信息技术等课程,添置了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和相关应用技术实验室等教学设施,但因教育经费不足,学校只能在低水平上维持常规教学,一些先进教学设施由于缺乏经费而无法长期使用。
据了解,河北省上次统一制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是1999年,目前,石家庄、保定、张家口仍在执行这一标准,即设区市市区的高中学费为每学期250—300元,市区以外的高中学费为200—250元。承德、邢台、沧州、邯郸、秦皇岛、衡水、廊坊执行的是2000—2006年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一般高中学费大部分每学期200—300元之间,示范性高中学费大部分在每学期300—450元。唐山市自2008年秋季起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不含择校生)。在听证会上,4位来自高中学校的代表坦言,十几年前的学费标准已经不适应教学发展,经费不足成为制约学校发展、影响教育提升的瓶颈。
听证方案指出,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在政府加大对公办普通高中财政投入的同时,也需要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办高中办学成本变化等情况,对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代表基本同意学费上调 建议涨幅别太大
在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对听证方案表示基本同意,对居民收入、物价、教育成本上涨因素带来的学费调价表示理解,同时部分代表也提出建议,应当循序渐进地提高学费,不宜一次性涨幅过大。“在保定,省示范高中现在一年学费是600元,如果按方案涨到2400元,一下子提高了三倍,我觉得很多家长可能心理和经济上难以接受。”来自保定的高中学生家长李宏斌说。有的代表则不认同通过调整学费来弥补教育经费缺口,“如果学校运行成本存在不合理因素,就应当控制不合理开支,不能简单通过涨学费来解决,不能谁的账都要学生来买单。”也有的代表对学费标准“不超过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年生均培养成本25%”提出异议,建议结合河北省财政收入和居民人均收入情况,适当降低学费标准在培养成本中的占比。
对此,河北省物价局副局长李胜群表示,听证会结束后,省物价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充分考虑、吸纳各位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调整完善后的方案,连同听证会纪要一并报省政府批准,最终方案获批后向社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