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8月28日讯(记者常方圆)衡水市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8月27日晚12时,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衡水市限行的紧急更正通知,车牌号尾数为字母的车辆管理办法由按双号管理变为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按照衡水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衡水市限行的紧急更正通知,8月28日至9月4日,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全天在衡水市主城区(含东外环京衡大街段)及各县(市)乡(镇)建成区禁行;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在衡水市域内(含各县市主城区、国省道、县乡村及道路)禁行,即衡水市境内全部不予通行。
除以上车辆外的其它类型机动车(小型轿车、小型货车等)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限行,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限行时间段为每日7时至20时,限行区域为衡水市域内(含各县市主城区、国省道、县乡村及道路),即衡水市境内全部道路。
此外,衡水市政府此前发布的《关于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的通告》中,规定的不受措施限制的特殊车辆等内容不变。限行期间,衡水本市及非本市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暂不予以处罚,但应立即停驶或驶离限行区域,如再次违反限行规定,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