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五花八门 居委会公章成“万能章”
近日,笔者来到石家庄市广电社区居委会,据工作人员介绍,该社区共有2000余户居民,社区群众经常要用到的证明大概有近30项,而就是这30项证明开起来却不是很容易。居委会负责人说:“比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居民需要拿着居委会盖章的证明信,才能到派出所办理。但是,居民有无犯罪记录的信息应该在公安机关有登记,居委会并不了解,我们也只能根据楼长了解的情况来开证明。”
在保定市天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他们平均每天就要开具20张证明。另据相关媒体报道,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做专项调研发现,社区居委会至少需开具110类证明,涉及公安、房管、民政、银行等多个部门。
石家庄新石南二社区居委会主任祁明告诉笔者,各种千奇百怪的证明不仅让居委会为难,有时还要承担风险。他说:“不少社区人员多、流动性强,居委会难以掌握全部情况,我听说有的社区就因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惹上了官司。因为财产继承的问题,一位老人带着三个子女去开亲属关系证明,说孩子就这几位,结果居委会开了证明以后,当天未到居委会的另外一个孩子以乱开证明为由,把居委会告上了法庭。”祁明说,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目前他们开具关系类证明时,都需要居民工作单位先出证明,居委会才会盖章。
笔者走访后发现,类似的情况在我省邢台、秦皇岛、廊坊等地都普遍存在。据了解,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无执法权与调查权,对居民房产、收入、亲属关系等信息往往很难准确掌握。同时,由于目前尚无规定对社区出具证明的范围作出规范,职责不明确让居委会在面对各类证明时,难有勇气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