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峻峰 通讯员赵月华)为发挥好创新创业在推动转型中的关键作用,辛集市日前出台《全员创新和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双十条”措施,为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打造有力引擎。
多种方式鼓励全员创新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对技改项目投资给予资金支持,技改投资属于银行贷款的,市财政给予贴息,最高贴息额100万元;属于自有资金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10%-2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100万元。
激励企业上市。市财政为进入辅导期的企业和境外上市进入程序的企业垫付50%前期费用,最多不超过200万元,企业上市后或三年内未能上市,悉数归还。企业在主板上市的,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奖励50万元。
鼓励企业体制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进行改造,打破一元化的产权格局,吸收社会资本,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市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在企业培训、外出学习、并购重组等方面给予支持。
大力发展“两高”产品。对建立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市财政按企业研发费用10%的比例予以补贴;建立国家级实验室,市财政奖励100万元,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50万元。经鉴定为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每项给予10万元补助;鉴定为国家级新产品(新技术)的,每项给予20万元补助。
积极扩展“两端”市场。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企业对标先进,延伸产业链,拓展高端、占领终端市场。企业参加重点境内外展会,每个展位补助50%(最高不超过1万元/个,每家企业全年补助不超过5万元)。
助力科技型企业成长。对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人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1千元奖励。
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市财政每项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奖企业税收增幅须等于或大于当年市财政收入增幅);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认定的,市财政每项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种产品获得两个荣誉称号或认定的不重复奖励)。
推进企业两化融合。被认定为省级两化融合重点的企业,奖励10万元,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信贷投放向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倾斜。
大力引进高级人才。对企业聘任的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以上的高端人才,市政府建立高端人才储备库;纳入储备库的高端人才在辛集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财政、工信等部门核实后,年底以同等数额作为住房补贴奖励个人。对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贴50万元。
设立企业突出贡献奖。对税收贡献突出的企业,按实际纳税额给予“上台阶”奖励。上缴税金首次突破3亿元的,且增幅大于或等于全市税收收入当年增幅、亩均税收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奖励100万元;上缴税金首次突破2亿元的,奖励80万元;上缴税金首次突破1亿元的,奖励60万元;上缴税金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上缴税金首次突破3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上缴税金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