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孔大龙 孙德凤 燕赵都市报记者李家伟)10月22日,记者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沧州市交警支队10月23日正式施行交通违法记分新程序。沧州各交警大队都会要求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
沧州市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办理驾驶证记分时一定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录入指纹后会对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及本人拍照存证。当身份确认无误后,系统才会出具“处罚通知单”,一旦出现一个身份证为多车交通违法记分情况,系统会自动报警并终止记分。需要驾驶人注意的是,施行新的驾驶证记分系统之后,临时身份证或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纸质户籍身份证明,因新系统不能识别其身份的真实性将无法办理驾驶证记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