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范吉英、胡芳彦)行唐县某企业被吊销执照后,仍拖欠职工工资、补偿和社会保险等520余万元,10月29日,行唐县人民法院将这189名当事人的应得利益如数送到。至此,一件大规模长达三年执行未清的公司劳动关系、工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案执结。
当事的行唐企业成立于1998年1月,有职工189人,2008年9月公司停产,除部分职工留守外其他职工全部放假。2010年10月,该企业营业执照被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至2013年3月欠缴职工189名当事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生活费和工资300余万元。为此189名当事人将该企业诉至法院。
经行唐法院审理,诉讼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案事实,行唐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一、在本案裁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企业有关负责人将189名当事人的有关工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全部补发、补缴。二、企业和189名当事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判决生效后,经行唐法院执行局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最终对当事企业的资产进行了司法评估,并依法对其所有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面对涉及人多,各自情况差异、标的额的不同,行唐法院执行人员逐人核对、验算,在确保公平、公正、数额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先为189名职工交足社会保险。10月29日,又将剩余部分300余万元的工资、补贴和多余的社会保险费如数发放到189名当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