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28日讯 根据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测11月29日至12月1日,可能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紧急通知要求,任丘市决定自11月2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自11月29日零时起,每天7:00—20:00,任丘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车辆),单日单号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出租车、公交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殡葬车、环卫、园林、燃气专项作业车、保险事故勘查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车不受此限制。
限行区域为任丘市106国道、北环路、泰山道、北站路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北环路、泰山道、北站路、106国道、381省道市区段。
限行区域内禁止渣土运输车、无标车、黄标车、农用车通行;核定载货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每日6:00至24:00限行。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规定同时执行。
任丘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驶入限行区域内的限制车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和路查等措施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不计分。限行时段内累计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限行规定,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限行解除时间将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