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

来源:燕赵晚报  2015-12-02 09:57:21  责任编辑:赵耀光

    ■石家庄、廊坊首先开通试点 明年全省地市全部上线运行

    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统一域名http://he.122.gov.cn)12月1日正式上线,并在石家庄、廊坊两个城市开通试点。这两个城市的驾驶人登录注册“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就能办理部分交管业务了。在试点基础上进行完善升级后,2016年全省其他9个地市将全部上线运行,并开通十大类130项交管业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石家庄目前仅电信手机用户可以办理,移动、联通手机用户下一步开通。

    发布

    试运行可办12项业务 未来扩充至24项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后,群众可享受驾考预约、办牌办证、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道路出行、信息查询、告知提示、信息公开、重点对象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咨询等10大类130多项服务和业务。其中,具体可以在线办理的交管业务有24项,包含,机动车业务9项,驾驶证业务13项,交通违法处理2项。

    石家庄市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的12项业务如下:

    机动车业务(5项):补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车主联系方式、换领机动车号牌、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证业务(7项):遗失补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提交驾驶证照片、损毁换证、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审验。

    计划第二批上线的业务12项:

    机动车业务(4项):预选机动车号牌、预选号牌申诉、补领机动车号牌、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

    驾驶证业务(6项):考试预约、取消考试预约、驾驶人体检(到医院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到医院办理)、期满换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

    违法处理(2项):电子监控处理、罚款缴纳。

    个人用户网上注册说明

河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

    个人用户包括“车主或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学员”、“新车车主”三类。

    个人用户窗口注册说明

河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

    个人用户窗口注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到窗口注册,提交《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暂住居民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者”;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者其他旅游证件。

    个人用户石家庄市26个注册受理窗口分别为主城区(含高新区)5个交警大队、车管所三个分所和县市区车管所。

    单位用户窗口注册说明

河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

    单位用户注册,需由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填写《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代理人还需提交委托书。

    单位用户注册受理窗口为市交管局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办理中心,地址:桥西区石获南路228号;电话:0311-85858231。

    记者孙会芳 制表/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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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08:34:12

12月1日,河北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全省统一网络域名http://he.122.gov.cn)上线,并在石家庄、廊坊两市开通试点。目前,该平台仅开通了证照补办等部分业务,之后将在试点基础上进行完善升级,到2016年拓展到全省其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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