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 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12-08 09:42:59  责任编辑:冀晓航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12月6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石家庄的首批个人和单位不动产权证书同日颁出。从12月7日开始,石家庄市内四区和矿区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照不动产登记“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而村证房、小产权房目前依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11月27日,河北省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刚刚在石家庄正式挂牌成立。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首个大规模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城市,将率先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以及矿区大规模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12月6日,在石家庄裕华东路国际丽都,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是挂牌。仪式现场,市民于兵、石家庄市城乡建设学校分别领取了省会首个个人房产和首个单位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从12月7日开始,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以及矿区的市民和单位将可以到辖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正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领取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下一步,不动产登记制度将陆续推广至全市18个县市区。

    新成立的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裕华东路150号的国际丽都2号楼二层,即此前的石家庄市房产交易大厅。位于中华北大街的石房大厦设有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民可就近选择两处大厅进行业务咨询和办理。

    记者从石家庄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不动产登记对象主要包括十类: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办理不动产权证程序主要有四步: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实地查看测绘→完成登记。在初始阶段,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积极缩短办理时限,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如有市民需要加急业务,建议提前预约办理。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市民一般需要填写登记申请书;携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不过新购房屋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并没有对小产权房“网开一面”。据介绍,村证房、小产权房,目前依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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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原有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的问题,宋苏生表示,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区共设2个办理地点:新华区中华大街19号(原石家庄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咨询电话85330961;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咨询电话83078726。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 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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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石家庄的首批个人和单位不动产权证书同日颁出。从今天开始,石家庄市内四区和矿区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5个区的百姓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即两证变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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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市民手中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林权证、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会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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