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林凤斌 通讯员刘杰)入冬以后,定州市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开展了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确保他们能够安全过冬。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1531人次,其中,95%以上的受助人员自愿返乡。
该市救助站每天出动专车,在市区主要街道、汽车站、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并认真做好夜间巡视和救助活动。救助专用车上配备有棉衣、棉被、食品、饮用水及日常药品,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劝说、引导他们接受救助。愿意返乡回家的人员,进入市救助中心休息几日,随后由救助站购买车票,送其返回家乡;不愿回家、不愿进入救助中心的人员,则向其发放棉衣、矿泉水、方便面、药品等物品;对需接受治疗的老年人,救助站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由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涉及面广、人数多,而工作人员有限,该市重点对火车站附近、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区域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确保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同时,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主要路段、街头、立交桥下、门洞、废弃建筑、公园等区域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对辖区群众提供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实后由民政所或当地派出所送到市救助站,统一实施救助。
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得到及时救治,按照先救治后认定原则,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公安部门均可接收社会流浪乞讨病人。市民政部门接收的流浪乞讨病人,由救助站搜集证据进行身份认定,在转送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时,将身份认定结果同时移交。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或公安部门接收的流浪乞讨病人,由医院通知救助站,救助站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搜集证据,完成对流浪乞讨病人的身份认定,并将身份认定结果及时告知救治医院。
对于未认定为流浪乞讨人员的病人,救治医院通知病人的监护人支付医疗费用。对于精神病人的救治先由市人民医院进行筛查,排除需临床治疗的躯体疾病后再转送市精神病医院。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救治流浪乞讨病人所发生的医疗陪护、伙食等费用,由救治医院整理身份认定、住院、医疗、出院等材料,经卫生、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救治经费管理办法核销。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原则是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救助站工作人员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御寒衣物和食品,并做好跟踪救助。工作人员在兴定路附近一间废弃的空房里发现了一位老人,当时其正裹着一床破被子,冻得直哆嗦,但说啥也不肯去救助站。他们只得为老人留下棉衣、棉被和食物等。后经多方打听,找到其住处,把老人护送回家,并和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对其进行了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