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村证房、小产权房不能办不动产登记

来源:燕赵晚报  2015-12-24 10:56:21  责任编辑:赵耀光

    另有四类情况也不予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上岗”后,“村证房”、“小产权房”这些以前不可能发房产证的房子有没有可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不进行不动产登记会有什么后果?昨日,针对这个问题,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回应说,小产权房、村证房等以前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依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果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有可能影响到交易安全。

    村证房、小产权房目前不能办不动产登记

    市民张先生日前打来电话咨询,自己在二环外购买了一套村证房,以前购买的时候售楼员说以后有希望办理证件。现在看到房产证变身成了不动产登记证,而且不动产登记中还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就想咨询一下自己买的村证房有没有领取不动产权证的可能?

    “村证房、小产权房买卖被法律禁止。小产权房是非法的,不动产登记不可能改变土地性质,市民购买的村证房、小产权房,目前依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回应说,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具体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按照《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由于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不但不具备交易的前提条件,而且在交易上被法律所禁止,所以即使交易真实存在,但购买人无法在政府职能部门登记过户,更不可能变更房子的归属关系。即便购买人与出售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与法律相违背,这样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购买人通过合同签订确认自己权益的做法行不通。

    这四类情况也不予登记

    除了“村证房”、“小产权房”不予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局还提醒市民,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第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查封登记解除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等。

    第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应该在依法解决争议之后进行登记。

    第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包括超过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抵押权的期限等。

    第四,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地方居民购买的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不予登记,还有其他一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另外,也有市民咨询如果不进行不动产登记会有什么影响?对此,不动产登记局回复说,不动产统一登记非强制性,但不登记会严重影响交易安全。如果权利人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也容易发生权属纠纷。(记者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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