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记者魏焕光 通讯员张静静)日前,沧州市红十字会集中发放了本年度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全市955名特困家庭大病患者共获救助金315.89万元。
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是市红十字会、卫生、人社、民政等四部门,针对全市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先天性躯体及肢体运动障碍矫形、重症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器官移植、严重烧伤、重度精神病等12种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群众,开展每年一次的救助,救助款全部来自红十字“博爱一日捐”。
凡我市户籍、患上述疾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患者,均可申请这项救助。这些条件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属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个人全年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患者。有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及其他违法活动致病、致残者,不能申请救助。
据介绍,今年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结束。需要救助的市民可于明年10月申报2016年度救助。届时,申请者可到所在辖区县级红十字会申报,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分别对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最后确定救助名单和救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