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将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力争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800亿元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成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将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力争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800亿元,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的12%。
今年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
河北省将积极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企业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数据采集分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数据互通共享。鼓励电商企业加强与万村千乡、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以及供销社、超市等流通主体合作,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支持其拓展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今年,河北省将统筹专项资金2.88亿元用于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力争到年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
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三级配送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商贸、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机制,推动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建设和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到2016年底实现物流配送中心覆盖所有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