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江
昨日,厦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保护文化、留住乡愁成为热议的话题。有政协委员建议,眼下,厦门岛外传统村落不断消失,厦门可实施“留住乡愁”工程,着重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的同时,加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海峡导报》1月21日)
日月交相辉映,城市与乡村,也本该相得益彰。城市固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但无论城市如何辉煌耀眼,作为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乡愁”却注定永远无法割舍,乡村这一人类与故土联通的“脐带”,更不应被轻易剪断。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乡村不断萎缩,“乡”之不存,“愁”将焉附,窘迫的现实令人忧虑。没错,“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社会的发展变迁,城市化无疑是大势所趋,在这一进程中,城乡出现此消彼长,也本在预期之中。不过,乡村消失湮灭的速度,仍然太过惊人。据媒体披露,2000年时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相当于一天之内就有200多个自然村落消失,而这些消失的自然村中更是包含了众多承载“乡愁”的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
更有甚者,城市开发进程中,一些拥有悠久历史、瑰丽建筑、经典格局的古村名村,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珍惜和保护,却遭遇拆除,或是被各种工业开发区包围,可以设想,当古村落被工业环绕,其实已然丧失了其生态环境,至于整日被各种污染裹挟,更是让村民连基本的生存和居住都无可能,古村名村的荒芜湮灭,自然是难以逆转的宿命。乡村消逝萎缩,“乡愁”自然无处安放。
从这个意义上说,“留住乡愁”工程的确令人期待。不过,尽管号称工程,但“留住乡愁”其实很难以工程的方式重建。相反,乡村的建筑、生态与环境,一旦被破坏,其实不可能被重建。因此,“留住乡愁”工程除了保护现有古村名村的生态之外,其实并没有太多灵丹妙药。
某种程度上,“留住乡愁”与其说是一项工程,毋宁说更应是一种意识与约束。尽管城市化的确是大势所趋,但不应成为对乡村的背离和抛弃。城市的规划,工业园区的选址,应遵循起码的邻避意识,充分尊重乡村原住民在延续其生活居住方式上所拥有的权利。此外,“留住乡愁”更为关键的恐怕是乡村人文的重建,而当前乡村人文的凋敝,恐怕更多在于人文的流失。可资对比的是,笔者在欧洲城乡旅居时,发现欧洲的魅力正在于城乡的相得益彰,城市并不会过度挤压乡村,而乡村自有其独具特色的环境与人文生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留住乡愁”,除了留下那些弥足珍贵的古村名村之外,如何守护乡村的人文生态,让城市与乡村相得益彰,或许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