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闫丽静
1月29日,市城管执法局曝光了13辆车窗抛物行为的机动车牌号,同时对60名监督举报者给予奖励。这是我市探索实施“视频抓拍+依法处罚+举报奖励”长效机制、治理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以来取得的成果。然而,这些举措能够真正管住车窗抛物“任性”的手吗?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车窗抛物,每年致伤十几起
28日上午7点50分,新华南路上,一辆黑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路过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时,车主将一个白色塑料袋扔出车外。随后,一位环卫工人冲进车流捡拾。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车辆川流不息,且车速较快。环卫工人穿梭其中,险些被撞到。
这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清晨上班早高峰,不少人在车上吃早饭,习惯随手把垃圾袋、豆浆杯扔出车窗。而市环卫处要求垃圾落地不能超过10分钟,所以,他们只能冒险捡拾。
记者走访市区多路段发现,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也对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据统计,环卫工人在机动车道捡拾垃圾致伤事故平均每年发生十几起。
同时,车窗抛物也给其他车辆行驶带来安全隐患。一位车主告诉记者,前两天开车出行时,前面车辆中扔出的白色塑料袋飞到他的前挡风玻璃上,遮住了视线,险些与前车发生碰撞。
视频抓拍+依法处罚,破解城管处罚难、交警取证难
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近年来,市区不断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和人工清扫频次,市区环境卫生整体清洁。然而,屡禁不止的车窗抛物不仅影响了市容,也增加了清扫难度。由于城管部门在处罚车窗抛物行为方面缺乏强制执行依据,致使执法难。
交警部门有处罚权,却因车窗抛物行为发生频繁、流动性大,存在取证难。
“两难”如何变不难?去年9月,市城管执法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执法,市城管局负责取证,抓拍到的车窗抛物行为及时移交交警部门立案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在170部执法、作业车上安装抓拍仪器,白天全时段巡查抓拍。同时,还联合公安部门利用“天网”监控视频,对市区交通路口、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车辆抛物行为进行重点监控。
近日,市民郭先生开车经过钢铁北路医专附属医院东门口时,随手把一个纸团扔出车外。这一行为被移动视频监控车抓拍到,移交到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规定,对郭先生处以50元罚款。
截至目前,市区巡查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78例,处罚4例。
彻底根除,还需提高全民文明意识
为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了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者给予价值50元的物质奖励。
视频抓拍+依法处罚+举报奖励,多管齐下,仍有个别司机我行我素,随意往车外抛物。“我们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曝光频次,治理车窗抛物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赵会新表示。
市文明办主任姜玉辰认为,对车窗抛物行为处以50元罚款,违规成本低使得车窗抛物时有发生。其深层次原因在于个别市民素质不高、文明意识不强。“要彻底根除,还得下大力提高全民文明素养。”
为此,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多部门在市级媒体向社会联合发出倡议书,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开展拒绝车窗抛物示范行动;市交通运输局号召出租车设置“拒绝车窗抛物”标识,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市区沿街1900余家商户响应文明倡议,利用门头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发严禁车窗抛物标语。
通过采访,记者发现在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方面,相关部门确实做了不少努力。但正如宣传标语所说“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处罚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全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希望更多市民能够管住自己“任性”的手,为城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