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佩、张艺馨)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魏县搭建社会救助平台,经过局部试点、全面推行、调标扩面、政策调整,全县城镇低保实现应保尽保。2016年1月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83元调整为425元。
该县对城镇低保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施保措施,对严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城镇低保对象实行重点救助,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惠民政策。同时,他们还发挥街道、居委会的职能,通过政策入户宣传,逐户摸底建立台账,了解掌握困难家庭的数量、困难状况,保证城镇低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