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范吉英)一精神病患者将妻子残害致死,行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近日做出对其采取强制医疗的决定。该案是行唐法院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类案件。
2015年春,涉案精神病人马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去行唐县中医院为马某检查病情,途中马某欲撞车自杀,被妻子阻止后,将妻子拽到路东地内掐死。
马某故意实施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马某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对其实施强制医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2016年1月28日,行唐公诉机关向行唐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马某强制医疗。
行唐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申请对马某强制医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马某强制医疗。在案件法定期限内,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指定代理人均无异议,未申请复议,3月3日,本案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