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特派记者王丽)“京津冀三地对生态红线理解不同、划定主体不同,造成划定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别,带来实施管理困难。”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河北省副主委、河北省林业厅副厅长沈瑾说,京津冀要在共同平台上划定生态红线,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共同提升。
京津冀三地生态红线
划定存在差异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改善生态环境是重要突破口。《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对于“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提出:“通过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区管理,明确生态廊道。”
天津、北京和河北省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但由于对生态红线理解不同,造成划定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别。天津市以“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地”生态用地保护为基础,划定了生态红线区和黄线区,采取不同管控措施。
北京市以“山、水、林、田、湖”生态用地板块为基底划定了生态红线,与增长边界构成了“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体系,并出台了相应的划定标准和管理办法。
河北省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为基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这样的差异,可能会给将来的实施工作带来困难。”沈瑾委员说,比如生态红线与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现行法规之间如何对接,产业环境准入标准、生态补偿、违规惩罚制度不明确,致使生态红线的实施缺乏法治效力,再比如各类生态保护区空间上交叉重叠,蓝、绿、黄色空间边界模糊,部门管理难以落地。
共划红线实现
生态资源一张图
沈瑾委员建议,京津冀三地要确定统一的生态红线划定思路,搭建统一工作平台,成立京津冀三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协调组;资源共享,以生态用地板块为基底,以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前提,共同梳理生态要素分布、质量,实现生态资源一张图;协同管理,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衔接,制定并出台统一的划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划定、审批、调整标准和程序,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
“同时,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创京津冀区域生态管理的新模式。”沈瑾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