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出台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意见

2016-03-09 21:17: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凯
保定市民政局会同保定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协商内容和协商主体,并提出四项主要任务。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魏文平)近日,保定市民政局会同保定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保定市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形态。

    保定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协商内容和协商主体,并提出四项主要任务。

    建立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协商平台和机制,主要是社区协商制度和楼宇(小组、小区)协商制度。

    丰富协商形式。在坚持原有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基础之上,充分利用村(居)民学校、党员活动室、村(居)民议事厅、代表之家等场所以及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社区网站、QQ群、微信群等现代化手段,用群众习惯的方式来解决群众身边的事情。

    规范协商程序。进一步规范社区协商和楼宇(小组、小区)协商的一般程序。

    运用协商成果。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对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商结果违反法律法规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纠正,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保定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大支持力度,为城乡社区开展协商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各县(市、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其年度专项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相关新闻

河北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达4.3万余个

2016-01-04 08:37:25

日前,省老龄办命名高邑县王同庄乡东良村老年协会等100个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为“河北省城乡社区示范性老年协会”。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