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日报记者徐华 葛西劝)3月18日,全国现存唯一清末地方审判机构——直隶高等审判厅旧址修缮保护工程在保定正式开工。
直隶高等审判厅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工建设,至宣统二年(1910年)投入使用,是中国从封建司法制度向近代司法制度演变的重要节点,在中国法制史上弥足珍贵。2008年10月,该建筑被列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保定市法院东街的该建筑坐北朝南,沿南北中轴线对称布局,由南楼、北楼及东西配楼相连围成一个天井院落,红褐色的木制楼梯与深灰色的大楼主体尽显欧式建筑风格,整体属典型的中西合璧建筑。
据介绍,该审判厅由直隶总督袁世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审理新中国第一反腐大案—“刘青山、张子善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此次修缮,将本着修旧如旧的思路,筹划建立以司法类为主题的直隶审判厅博物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法制文化历史沿革。该修缮保护工程分为两大部分:院内以展板形式为主,东西南北四面修建法制文化长廊;室内以展厅为单位,分为蜡像展示厅、展板展示厅、文物展示厅和刑罚器具展示厅等。目前,正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制定立项方案和施工方案,并逐级上报审批修缮资金,经政府招标、专家设计、后期完善等程序,主体修缮工作将于2017年8月完工,史料搜集、场馆布展等工作将通过征集、捐献和借展的方式逐步完成。 清朝直隶辖区涵盖京津冀,直隶高等审判厅的修缮保护就是要让冀中大地上的遗产、藏馆里的文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全力打造京津冀共有的法治文化品牌,并使之建成“中国法制历史文化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