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冬、司思)近日,保定市供水公司接到多位市民电话,咨询有关办理阶梯水价增量手续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应,办理水量增加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按照保定市政府要求,保定市自2015年11月份正式开始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根据年用水总量确定用户用水价格,涉及居民约8万户。用户用水量以住宅为单位核算,一套住宅为一户,以房产证明为依据,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的用户,按户核算水量。户内人口4人以上(不含4人)的居民户,需提供户口薄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申请增加各阶梯水量,每增1人,年增加阶梯水量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办理分档水量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
“一户多人口”用户需实名申请,由本人到保定供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村)委会(社区办)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地址须与《居民户口簿》或证明信地址相符,相同人员不同用水地址不得重复申请。
市民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303011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