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赵春辉 河北日报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该行动以特殊药品(毒、麻、精、放)、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高风险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销记录和各类购销凭证(发票),重点关注现金交易行为和以个人账户结款的行为,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药品回流、非法渠道购进、私设仓库、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赵春辉 河北日报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该行动以特殊药品(毒、麻、精、放)、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高风险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销记录和各类购销凭证(发票),重点关注现金交易行为和以个人账户结款的行为,集中整治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药品回流、非法渠道购进、私设仓库、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自4月1日起,该局对特殊药品(毒、麻、精、放)、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高风险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