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院公布2015年十大知识产权案

2016-04-27 10:37: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莎

    201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80件。其中,审结专利权纠纷案件303件;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295件;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227件;审结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等其他知识产权类案件55件。 燕赵都市报记者蔡洪坡

    权威发布

    去年全省审结知识产权案880件

    4月26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全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并发布了10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0个案例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方面。本田与双环长达10年的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以及入选本报和省高院联合举办的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的陈敬增与华港燃气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榜。

    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张晓梅介绍,201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80件。其中,审结专利权纠纷案件303件;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295件;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227件;审结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等其他知识产权类案件55件。和上年相比,基本持平。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审理知识产权类案件增势趋缓。其中,省高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7件,审结113件,调撤11件,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即执率达到100%,平均结案天数仅为41天。

    本次省高院公布的案件中还有霍荣会诉刘某、华艺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以及“郝家排骨”饭店和“郝家排骨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9个案件。

    典型案例

    本田状告双环侵犯专利权 双环状告本田侵犯经营权和名誉权

    两车企12年纠纷尘埃落定 本田被判决赔偿1600万元

    案情

    本田和双环互诉对方侵权

    2002年2月13日,本田株式会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田株式会社认为双环股份公司2003年9月开始制造、销售的双环LAIBAO S-RV汽车侵害了其上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自2003年9月18日起,多次向双环股份公司及各经销商发具警告函等,指控双环股份公司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此外,还通过其关联公司向相关中国政府部门发具函件,指控双环产品侵权,并通过诸多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众散布双环股份公司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已对双环股份公司提起侵权诉讼,向双环股份公司提出巨额索赔等舆论。

    2004年6月24日,本田株式会社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涉案产品落入“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判令双环股份公司停止其生产销售行为,并赔偿本田株式会社经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本田株式会社将经济损失数额增加至34857.04万元。

    与此同时,双环股份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是在本田株式会社合资同类产品CR-V汽车上市前和上市初,对中国同行、同类产品实施的,其目的显而易见是为了打压封杀对手,抬高自己,提升自己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增加销售量,获取不正当竞争利润,使双环股份公司产品销售严重受阻,销量急剧下降,最终被迫提前停产,造成巨大损失。双环股份公司就此起诉要求确认双环股份公司不侵权的同时,判令本田株式会社的恶意行为侵犯了双环股份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和名誉权,由本田株式会社赔偿双环股份公司损失36574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判决

    本田以不正当方式滥用侵权警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双环股份公司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主要从汽车的主视图、侧视图及后视图三个方向上对其所要购买的汽车进行观察。其他角度看到的涉案产品不属于消费者平时容易注意的地方,不作为比对的范围。涉案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主要技术特征相比对,在整体观察及细部比较上存在明显差异,两者不构成近似,涉案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本田株式会社主张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近似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本田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田株式会社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本田株式会社发送警告信可分为二个阶段,本田株式会社在第一阶段针对双环股份公司侵权警告的行为属于专利权人正当行使专利权的维权行为。本田株式会社在没有进一步证据证明存在侵权事实的情况下,在发送侵权警告后,又在第二阶段扩大发送内容不明确的警告信,并非单纯地具有维护专利权的功能,其还有打击竞争对手、争取交易对象和交易机会的效果。权利人为谋求市场竞争优势或者破坏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以不正当方式滥用侵权警告,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本田株式会社赔偿人民币1600万元。

    案例链接

    2015年 河北知识产权 十大案件

    一、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

    二、陈敬增与华港燃气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三、“郝家排骨”饭店与“郝家排骨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四、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与秦皇岛润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国华置业有限公司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案

    五、天津市海河春酒业酿造有限公司与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韦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六、秦皇岛兰德热能设备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兰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侵害企业名称权纠纷案

    七、霍荣会诉刘某、华艺出版社、左某、孟某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八、天津大桥焊材集团有限公司与盐山县大华五金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九、吴某与张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十、北京盖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新华区凯迪培训学校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相关新闻

    去年全省查处商标侵权361起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清华)4月26日,第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省工商局、省商标协会和石家庄市工商局联合组织宣传活动。自4月20日开始,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了现场宣传几十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商标品牌宣传活动,通过展示商标侵权产品,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

    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假售假案件1.7万件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坚持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日常监管与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为加大对我省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省工商局建立了驰(著)名商标维权网络工作制度,为驰(著)名商标企业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各级工商部门还加强了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跨部门商标联合保护工作机制,完成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商标专用权保护效能。自2010年10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7万余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5件。今年初,根据权利人举报,省、市工商部门密切配合,突击行动,及时查处了一起涉嫌侵犯“兵团红”大枣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当场查获涉嫌侵权商品几千箱,及时遏止了侵权违法行为。

    我省有效注册商标突破25万件

    新《商标法》施行近两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形势,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取得良好成效。3月底我省有效注册商标突破了2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271件,省著名商标3579件。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2件,农产品商标5.6万件。同时,积极完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社会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和产品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了城乡接合部假冒伪劣、日用品、迪士尼、清风等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仅2015年全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61件,罚没421.17万元。

    我省工商部门开展商标行政指导,采取“一分局一(多)标”措施,建立与市场主体相关联的商标经济户口,健全商标联络员工作制度,引导无牌的企业创牌、有牌的企业争创名牌,到2015年,全省注册商标年申请量已经达到6.6万件,较2010年的2.4万件增长了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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