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召开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32家焦化企业必须按时完成污染物达标排放任务,否则予以关停。焦炭生产企业2016年底前不能实现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不能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一律停产治理。
据了解,2015年,该市32家焦化企业的焦炭产量约1500万吨,煤炭消耗量2100万吨,排放二氧化硫2476吨、氮氧化物11682吨、烟尘7465吨。焦化行业既是耗煤大户,也是排污大户,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点行业。根据《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邯郸实际,此次专项行动安排整治工程258项,投资33.2亿元。32家焦化企业全部完成专项整治后,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37吨、氮氧化物排放5841吨、烟粉尘排放3732吨。
专项行动中,该市将严格环保执法检查,退出转型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加大对焦炭生产中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等专项治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与联网,实现焦炭生产全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同时,严格控制焦炭产能,不再审批炼焦新增产能项目。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企业,在媒体公开曝光,并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