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房源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 通讯员殷红娟)记者从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市区2016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申请报名工作,将于5月13日至5月20日进行,符合条件的家庭从今天起可开始申请。
配租范围:
本次实物配租的范围为:目前正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
申请方式:
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通过工作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或申请人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工作单位统一受理提交申请须填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申请提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人户保障对象;
3、18周岁以下孤儿;
4、自动放弃配租未满两年的家庭。
分配方式:
据了解,和以往一样,本次分配还会按照保障家庭的类别不同分为三个批次进行,即“优先批”、“轮候批”和“普通批”。
(1)“优先批”
低收入(含低保)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一二三级残疾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见义勇为市级以上、65周岁以上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且住房面积核定为零的保障对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市级引进的特殊人才,在石市工作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
(2)“轮候批”
在“石家庄市区2015年第三批公共保障房分配”进入配租环节,符合规定的条件(填报三个不同分配志愿)未配租成功的家庭。
(3)“普通批”
即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其他保障家庭。
租金缴纳:
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
特别提醒
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有申报住房保障意愿的,请抓紧时间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
参加本次配租家庭,填满5个不同意向仍未配租成功,可进入下次配租轮候批次。
监督电话:
长安区:85999356;
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
桥西区:83050274;
高新区:85095016;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电话:8705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