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关键词解读石家庄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2016-05-23 13:59: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相比往年,今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更加科学、规范、阳光、便民。

    科学、规范、阳光、便民

    7月18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杰

    记者获悉,石家庄教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石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指导性要求。相比往年,今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更加科学、规范、阳光、便民。

    关键词一 【科学】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石市将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进一步完善招生惠民政策,科学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仍按照石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强化主体责任,促进非本地户籍学生教育与城市承载能力更加匹配,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二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那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例如某适龄儿童的母亲是独生子女,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该适龄儿童就可依据其外祖父母的房产就近入学,以此类推。三是石市教育局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做好弱势、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随班就读或集中办班等形式保障残疾儿童入学。

    3.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将实行计划管理,实现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调控。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适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情况等科学编制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关键词二 【规范】

    1.考虑到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虽然长期在主城区居住,但由于“人户分离”问题,并不完全适用于划片招生的政策要求。为充分保障这部分学生入学权利,今年特别规定: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由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2.继续明确提出,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3.在往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若干要求的基础上,将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

    4.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域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父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跨县域转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学。

    关键词三 【阳光】

    1.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前,将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每所学校招生片区、招生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以及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地址等。

    2.各县(市)、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片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并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学校网站、主流媒体、学校公示栏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

    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答疑问,做好招生咨询工作。石市教育局及主城区教育局招生工作便民服务热线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局:86036697

    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

    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关键词四 【便民】

    1.为科学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随迁子女入学流程,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民服务,自2016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石市主城区报名入公办小学的,须从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入“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试行)”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9日每天7:00—21:00。需在石市主城区小学升初中的,按照统一招生时间安排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2.今年,在主城区租房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将不用亲自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向房管部门核对随迁子女家庭的无房信息,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省去了现场排队打印无房证明的麻烦。

    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五证”(户口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坚持程序规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

    链接一

    主城区招生时间安排

    (一)6月6日—19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试行)”报名。

    (二)6月27-29日,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手续。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6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7月18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8-9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分配结果查询时间及验证时间由各区自主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20日。

    (八)9月1日,正式开学。

    链接二

    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

    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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