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彦强、王勇猛)按照中国银监会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衡水银监分局积极推动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机制,切实帮扶企业发展。衡水银监分局制定了《衡水银行业推进债权人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确定,3家以上银行业机构对同一企业贷款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应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机制,增进各债权银行的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增强互信,共商特色帮扶措施和处置措施,帮扶重点企业和“有信用、有市场”的困难企业发展,防范和化解技术落后企业及“僵尸企业”信用风险。
同时,衡水银监分局主动向衡水市政府汇报,加强协调沟通,将债权人委员会机制与市政府推动开展的债权行公约机制结合进行,进一步取得政府部门支持,有针对性帮助债权人委员会解决重点企业需要政府层面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企业由市政府牵头银企双方签订债权人公约,由企业、银行作出承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扶持帮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不遵守债权人委员会共同决议或相关约定的银行,由市政府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研究确定给予相应的制裁措施。截至4月末,衡水市银行业机构共对13家企业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其中6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债权人公约,各项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