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 政务 时评 国内国际 原创 雁阵 视频 娱乐 财经 专题 数读 图库 房产 汽车 教育 投诉

河北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拟实行四级公示制度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6-05-25 08:38:17 责任编辑:侯猛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常俭)农村扶贫开发资金能否不折不扣地精准使用,是扶贫开发工作能否真正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提交会议初次审议的《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对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明确了一些具体保障措施。

    在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条例草案规定,实行分账核算、报账制管理,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设立财政扶贫资金核算专账,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在行业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草案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分配。在社会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草案规定按照帮扶单位或捐助者的意愿使用,及时向帮扶单位或捐助者反馈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草案规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实行市、县(市、区)、乡(镇)、村公示公告制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新闻热线:0311-67563366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67562054
  • 河北日报广告热线(刊登声明):0311-67563500 燕赵都市报广告热线:0311-67563200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