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张清华
5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0年以来,11个设区市,136个县(市)、879个建制镇全部编制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实现了“县县有公安消防站”的历史性突破。总体来看,我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发展滞后
报告指出,由于城市建设的扩张,我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按照“十二五”规划,全省尚有36座消防站、1个地市级模拟化训练基地建设任务未完成。全省应建市政消火栓44897个,实有36009个,欠账率19.96%;在装备建设方面,全省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科技含量整体偏低,68%的执勤车辆达不到现代消防车辆水平,城市主战消防车缺配148辆,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缺配率分别达到21.9%、14.8%,各地高新装备缺口较大,消防装备评估论证成果没有得到有效转化,量大质弱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专职队伍建设力量不足
报告指出,按照全国消防力量平均配备率万分之三点五计算,我省现常住人口7424万人,需配备消防员25984人。截至2015年底,我省现役消防官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企事业专职消防员共计20371名,缺口5613人,消防官兵始终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目前,全省尚有53个全国重点镇、80个建城区面积两平方公里以上的乡镇没有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重点镇欠账率达到27.7%。
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
报告指出,我省工业园区、新建区有大量未依法取得消防审批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被默许开工,未审先建、边审边建、未验先用等违法建设现象十分突出,遗留大量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大型集贸市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非常普遍。我省高层建筑有密度大、容积率高、产权分散、功能结构复杂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难以有效扑救。农村地区,村民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水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