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按照选案计划,沧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河北九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河北九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经营与开发、房地产项目策划咨询等。经检查核实,该单位2012年度少申报缴纳营业税890548.4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527.43元、教育费附加26716.45元、地方教育附加17810.97元、印花税8905.45元、企业所得税623383.91元、土地增值税356219.38元,合计196.8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行为定性为偷税,责令该单位限期缴纳上述税(费)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偷税数额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以上应补税费共计196.81万元,应处罚款共计102.24万元,总计299.05万元。
此案经沧州市地方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理,该公司2012年度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05%。该公司在收到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已涉嫌违法,目前已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黑名单)”工作程序,由于该案已达到国税总局、省地税局及市地税局公布标准,已于2016年一季度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沧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另根据国税总局文件精神,准备对该单位的偷税行为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