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款
民警筹款为嫌犯治病
2014年2月15日上午11时,肥乡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村民匿名电话举报后,警方最终将张桂平控制。此后,警方第一时间为张桂平预约了河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经过诊断后,医生表示张桂平的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必须马上住院治疗,否则会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
为了帮助一个濒临破灭的家庭,肥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张英勇及其同事决定共同捐款为嫌犯治疗,“我捐了5000元,指导员4000元,其他三名正式民警各捐了1000元,还有几名辅警,一共凑了13700元。”治疗的前期费用有了着落。
自张桂平住院治疗后的10天内,武永昌、张雷波两名民警24小时全程陪护张桂平,在精神病房内同吃同住,吃药、喂食、换洗衣物、洗澡事无巨细,两名民警全部亲手操办。在医院治疗和民警的精心照顾下,张桂平情绪逐渐稳定。
2014年4月9日,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结果,“张桂平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回家
警方垫付十余万挽救破碎家庭
鉴定结果出来后,张桂平需要接受更加系统、长久的精神疾病治疗,稳定病情。但案件的司法程序还要经过一段漫长的等待过程,这段时间病情刚刚稳定的张桂平又该何去何从呢?
张英勇将案情和张桂平的家庭情况向局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最终决定将张桂平送至正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先从公安局财务中垫付,等法院判决后向政府申请。
2014年6月28日,张桂平被送到了大名县精神病院系统治疗,此后每一两个月,肥乡县公安局都会支付一笔治疗、食宿费用,垫付长达21个月,总计102867元。
治疗期间,为了稳定张桂平的病情,办案民警数次陪同其父前往医院探望,通过多次做工作,张桂平的妻子也再次回到了他的身边。
2015年2月11日,肥乡县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判决书,对张桂平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据了解,该案例为肥乡县首例强制医疗案例。
2016年3月,离家两年的张桂平回到了家中,“要是没有公安民警,我儿子这一家就散了。我都不知道该咋活下去了!”白发苍苍的古稀老人张学文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