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
发生轻微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不必再停在道路上等候交警或保险公司人员,而是可通过手机APP各自进行拍照取证、责任认定、保险报案,随后即可驶离现场。这样方便的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即将成为现实。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从6月1日开始,省会主城区将试行当事人使用手机客户端快速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省会市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下载APP:交警在线·河北石家庄交警·事故e处理。
1、轻微交通事故手机“易处理”
石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警在线·河北石家庄交警·事故e处理”利用智能手机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通过手机客户端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在线处理系统,实现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网上受理、网上定责,以及保险理赔的网上报案、网上评价。“事故e处理”APP的上线试运行有利于缓解省会道路拥堵,有利于减少交警出警压力,有利于节约事故当事人等候时间。
该负责人表示,省会主城区每天发生交通事故在600起左右,其中9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无人伤事故,按照传统交警现场处理模式,每起事故从报警到车辆挪离约需要半个小时,这将造成道路拥堵一个小时左右,而使用快速处理APP,只需几分钟就能腾出道路,将大大缓解因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他举例说,如果在槐安路高架桥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占据两个车道,那么事故交警和保险公司勘查车都无法直接赶到现场,工作人员只能步行上桥。事故处理时间更长,非常容易造成大堵车。“有了事故e处理,事故车辆在拍照取证后可以立即驶离现场,可以极大地减轻道路拥堵。”
2、8种情形不适用“事故e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凡在省会主城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使用手机客户端处理;但任意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事故e处理”,由交通警察到现场处理。1.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2.无检验合格标志的;3.无交强险标志的;4.未在本行政区域投保交强险的;5.一方逃逸的;6.车辆无号牌的;7.驾驶人无驾驶证的;8.驾驶人饮酒的。
对于不适用“事故e处理”的交通事故,由距事发地点最近的执勤民警到现场使用手机客户端完成现场拍照、固定证据等工作后,告知当事人到交管部门处理。需要其他方法取得证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仅造成人员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可使用手机客户端拍摄事故现场、保全证据,作为交通警察处理事故的依据,而后迅速移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