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放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审批

2016-06-16 14:15:57  来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聂书雪
日前,邢台市全面放开只提供传统中医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审批,为社会力量发展中医服务提供便利,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中医药需求。

    邢台日报讯(记者闫丽静 通讯员苏建军)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邢台市全面放开只提供传统中医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审批,为社会力量发展中医服务提供便利,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中医药需求。

    今后,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中医门诊部的设置、登记审批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中医诊所的设置、登记审批由各区负责,其他各县市卫计局或审批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门诊部及诊所的设置、登记审批。各县市区审批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诊所要及时到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另外,对于设立中医门诊部和诊所的,适当放宽人员准入、场地等条件。在城市申请开设中医诊所的个人,只需取得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并执业3年即可;取得副主任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离退休中医人员,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可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申请开办中医诊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在中医药方面有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诊所,或在乡镇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中医门诊部建筑面积只需要200平方米,可根据需要不设药房、化验室、处置室及配备护士、检验和放射等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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