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对43家游泳池开展专项大检查

2016-06-16 15:46: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莎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还在致力于推广游泳池水卫生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初期石家庄市已在10家游泳场所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目前,设备正在调试阶段,预计到7月份正式使用。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石市游泳场馆再次迎来了营业高峰。为了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游泳场所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防止因游泳导致的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自6月份开始,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开始对全市43家游泳池进行巡回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检各游泳场所的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检测游泳池水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pH值、浑浊度、尿素;检测浸脚池水的游离性余氯;利用快检设备现场快速检测游泳池的游离性余氯、水温、pH值,并与自检公示对比检测结果;检查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张贴的内容及公共场所“二维码”桌牌的摆放和“二维码”信息数据情况;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和健康证;各功能间(区)的设置等等。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二处处长李明芬介绍说,自6月份开始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已经针对游泳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强化培训,目前已经完成全市游泳场所第一轮拉网检查,目前,正在对所有游泳场所的池水进行采样监测,从近期检查情况来看,全市游泳场所能够按照卫生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水质感官及快检符合卫生标准。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监督频次,督促各游泳场所做到忙而不乱,严格按规程管理操作,防止游泳场所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随着天气暴热,特别是学生放暑假以后,近期一些游泳场所可能会超过最大接待量。对此,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占表表示,市卫生监督局将增加卫生监督频次,特别是对卫生监督信誉等级较低的和前期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游泳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增强游泳场所自检和自律,要求以室内游泳池每2小时、室外游泳池每1小时一次的频次,对泳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水温进行自检和公示。并在游泳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和“二维码”标识牌,消费者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知晓该场所当前游泳池水质、空气质量等信息,还可以通过“二维码”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到8月份,将通过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评定出全市游泳场所2016年度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据悉,为改变传统执法模式存在的监督资源相对不足、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还在致力于推广游泳池水卫生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初期石家庄市已在10家游泳场所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目前,设备正在调试阶段,预计到7月份正式使用。届时,百姓通过连接设备的显示屏,就可以看到游泳池的实时监测数据。

    同时,广大市民如发现游泳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卫生监督在您身边”热线电话12320或卫生监督“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进行举报,卫生监督机构将及时进行查处及反馈。

    作为消费者,如何选择卫生放心的游泳场所呢?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为您支招:

    1、看公示:石家庄市正规游泳场所的大厅醒目处都设置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和卫生监督阳光服务“二维码”标牌,在游泳池的墙或电子屏上公布每2小时(室外每1小时)泳池水余氯、pH值、水温等情况。另外,还包括禁止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禁泳标志。

    2、看布局:正规游泳池是按照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强制浸脚池和游泳池的布局设置的。强制浸脚池内的水面应没过脚面、池长不小于2米、池宽与通道宽度相同。

    3、看池水:游泳池水应清澈见底,水面无漂浮物,池水呈不断循环状态。独立的儿童池必须设有不断注入新水的装置,建议儿童游泳选择独立的儿童游泳池。

    游泳者应听从游泳池管理者的指挥,不进行跳水、水中嬉戏、打闹等危险动作。入泳前应按照“先淋浴,再浸脚,最后游泳”的程序进行,游泳时应穿戴泳衣、裤,戴泳帽、眼镜,养成文明游泳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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