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焦磊 通讯员王其壮、张霞)“严重超员无非是多交些罚款”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6月16日,衡水市武邑县一校车司机白某因拉学生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地法院判处4个月拘役。白某也因此成为河北省“超员入刑”第一人。
2015年11月18日16时许,驾驶人白某驾驶本地牌照小型普通客车,拉载26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当行至衡德路与尹庄东沙窝村交叉口处,被武邑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26人,超员20人,又查发现白某驾驶证逾期未检。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扣留,并将白某移交公安局处理。同年12月25日,白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武邑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6年5月12日,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白某犯危险驾驶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6日本案审理终结。驾驶人白某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驾驶车辆接送学生严重超员,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驾驶证逾期未检验”属于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