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 通讯员姜化礼)石市已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有换房需要的家庭,可以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共保障房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了。记者从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23日至7月8日,石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家庭换房工作正式启动。公共保障房换房实行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
换房条件
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且在《合同》小区租住6个月以上。
同一个保障房小区的保障家庭可以与不同保障类型互换;不同保障房小区之间只允许同类保障家庭之间互换。
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以下简称换房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只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并按时履行合同约定。换房家庭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换房家庭需提供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大病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换房程序
发布房源信息:换房家庭可自行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共保障房换房平台”发布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并相互确认。
开具诚信证明:6月23日至7月8日,换房家庭相互确认后,各自到租住小区的管理单位开具诚信证明,填写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
提交申请:7月8日之前,换房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和诚信证明到户口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
查验房屋:换房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到本小区保障房管理综合服务大厅申请查验房屋,并出具房屋查验结果,明确房屋状态。
办理入住手续:换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交回原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并结清费用;持费用结清材料与新小区管理单位重新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办理换房入住手续。
费用交纳:换房家庭的租金交纳及有关费用的收取时间及标准,按照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执行。
提醒
换房通知书中规定了最后办理期限,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换房手续的保障家庭,换房通知书自动失效,本次换房失败。
租金标准
保障房小区租金标准(每月)珍集小区16元/㎡福华家园、和华家园、仁华家园、健达花园、尚达家园、恒大名都、谈安小区14元/㎡全城绿洲、明珠花园、安华家园、建华家园13元/㎡东胜紫御府、蓝山印象、民华家园12元/㎡安苑小区10元/㎡红河小区、红河小区、文河小区、东安小区、汇君城、金碧雅苑、骏景家园8元/㎡秀玉家园6.5元/㎡秀河家园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