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平山县决定自22日起,在县城区施行机动车限行举措。
自2016年6月22日起,平山县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除外)限行2个尾号,其中22日限行车牌尾号1和6,23日限行车牌尾号2和7,之后以此类推轮换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车辆进行处罚。
据了解,在石家庄市17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中,平山县、行唐县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