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娜 河北日报记者马路)日前,笔者从衡水市纪委获悉,该市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把建章立制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截至目前,该市共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335项,既保证了专项行动规范有序,又防止了问题反弹回潮。
据了解,该市为解决政策不明、界定不清等问题,各部门结合各自清理内容,形成了14个《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把清理范围、清理依据、政策规定等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对照清理内容,全面梳理现行的制度规定,把全市“一问责八清理”涉及的71项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全部列入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针对乱收费、乱摊派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该市把近三年来符合规定的52项收费政策和39项岗位津贴的执行标准、文件依据等进行公示,为开展清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同时,该市运用“大数据分析法”,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和研判,找准症结,查找漏洞,及时修订完善。针对发现的改革力度不大、推进乏力问题,建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督查落实办法(试行)》等制度,为衡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强化了制度保障;针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监管制度不统一等问题,制定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了招标投标规范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干部思想不解放、创新有顾虑的问题,探索建立了鼓励干事创业容错机制,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针对发现的容积率计算标准不一的问题,制定了《容积率计算规则》,统一了标准尺度,细化了程序要求,规范了容积率管理;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从“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修订或出台了新的制度规范。
该市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大起底”,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对明显超出适用时限或与现行制度重复、冲突的制度,及时撤销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对上级有明确规定但缺乏实施细则的,及时探索建立;对在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普及推广。对不适合形势要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本级非税收入减免缓管理办法》予以废止;出台了《公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确保了公车改革的规范有序推进;制定了《土地利用工作手册》,实现“同一业务在市县之间、县县之间‘统一要件、统一程序、统一处罚标准、统一装订顺序’”四统一,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