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食药安全协作全面启动

2016-07-27 14:51:3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聂书雪
22日,京津冀三地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药品生产监管、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保障供应等共同签署了一揽子协作协议。

    今后三地将逐步统一食药监管规范,实现检测结果互认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丽)今后,京津冀将逐步统一食品药品监管规范、逐步实现食品药品检测结果互认,携手查办食品药品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等。

    22日,京津冀三地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药品生产监管、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保障供应等共同签署了一揽子协作协议。这标志着京津冀食药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启动。

    三地将逐步统一 食品药品监管规范

    今后,京津冀将逐步统一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签署的《京津冀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模式示范工作合作协议》《京津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合作协议》,从食品监管、药品监管两个维度细化合作事宜。在食品领域,着重从三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餐饮服务等食品全产业链环节督促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各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协同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在药品领域,聚焦药品生产监管领域的区域合作、协查联动和信息共享,着眼提高区域药品安全总体水平。

    今后,三地食品新型业态的许可审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许可、检验及监管规范将逐步趋于一致,将共同研究出台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细则。

    三地将共建食品药品安全许可审查员、检查员队伍,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等重点品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三地互派专家、检查员,对高风险、抽检不合格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食品药品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及认证检查。此外,三地还将共同研究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共同研究确定检测互认的周期、品种和项目,在互认周期内减少重复检测。

    建立更便捷的信息互通机制和追溯体系

    建立更便捷的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覆盖全环节的追溯体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是三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本次一揽子协议的重头戏,《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明确提出,三地将成立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联动协作领导小组,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编制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动态。

    三地将统筹研判区域食品产业发展形势,优先聚焦畜禽肉、婴幼儿配方食品及乳制品等产业流程长、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将追溯链条延伸至食品原料供应环节。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通报食品药品标准、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信息、食品药品检测结果和产品下架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风险管理信息,实现区域性监管信息和数据共享。

    三地将建立食品药品大案要案协查合作机制,必要时成立案件协查小组,在案件线索、调查取证、检验检测等方面互相配合支持,对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追根溯源,问题产品协同召回处置。三地还计划共同建立食品药品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联合信用惩戒制度。

    为检验京津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协同联动处置能力,探索建立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协作、快速联动的应急协作机制,今年第四季度,将由三地共同参与,以食品原料受到污染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题,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强化跨区域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协作配合,达到共同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目的。

    谋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和产销衔接机制

    根据相关协议,今后,京津冀将协作谋划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和产销衔接机制。统一食用农产品产地种植养殖、屠宰加工等规范要求和准出凭证,三地相互鼓励优质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为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的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开辟快速入市通道,降低入市成本。统一食用农产品销地准入查验内容,三地相互鼓励较大规模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连锁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与优质食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立农餐对接、农超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产销直挂机制,实现优先采购和经营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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